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烧结厂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北大街与和平东路西北角,占地226亩,为我公司原炼铁厂烧结工序用地,主要进行烧结矿的生产。
1982年我公司原烧结工序在此地建成投产,通过烧结机将精铁粉等原料生产烧结矿。2011年,原烧结工序按照政府要求停产,同年该厂区的生产设施及建构筑物全部拆除。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场地详细规划平面图,此地块未来规划包含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绿地、道路、服务设施用地(幼托)和公建地(小学)等。
按照四部委《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年)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和《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工业企业实行停产或搬迁并对原有场地进行再开发土地利用时必须进行场地环境评价。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为弄清我公司原烧结厂区场地现有的环境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人体安全,我公司委托河北海陆达生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此场地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工作。
二、结论
经河北海陆达生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现场踏勘、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制定完善的监测方案。并委托河北陆航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按照监测计划对本次场地初步调查土壤、地下水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编制完成了《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烧结厂区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经过专业技术人员对数据的对比分析,最终确定此场地土壤、地下水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可进行该场地规划使用。
2019年11月13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烧结厂区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经过认真研究讨论,此报告最终意见得到专家认可,《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烧结厂区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评审通过。